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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之罪》已看完,总体来说,这是一部逻辑清楚、推理精彩并且感人的悲剧。, g1 `* }/ Q& I2 D
紫金陈丝毫没有在连环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上做遮掩,做文章,于是在他字里行间的暗示下,基本上当骆闻决定帮助小情侣的时候,就可以断定他是嫌疑人了。这是非常冒险的一种写作方法,然而读到这里,却并没有因此而产生读不下去的感觉,因为更大的悬念产生了:
; c4 Q; r3 g/ d% c6 F 1、他是如何帮助小情侣去破坏现场,掩盖犯罪证据的?
3 b4 R5 h x* @" Z6 l 2、他的妻女为什么失踪?到底在她们身上发声了什么?
4 ^ `; t7 U7 I1 p+ r; t 3、他的犯罪与妻女的失踪有什么联系?5 q7 l0 q$ V7 ^ P6 N# E2 H
4、犯罪现场设置为什么具备那样的特点?/ g$ c9 y" F: @ `6 P& e2 q7 v
随着情节的发展,事实一点点浮现水面......紫金陈在这部书里对于骆闻的描写是比较细腻的,非常容易博得读者的好感。其一是他妻女的失踪,其二,不同于之前他写的谋杀官员,虽然那也是除恶扬善,伸张正义,然而那个层面太大了。这里面他去具体的帮助小情侣,就有了故事的人物感,真实感。- E" s, J/ t) }. a: }, T
我想正是由于紫金陈之前的作品里犯罪嫌疑人屡次能最终逍遥法外,于是对这部作品的结局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因为他不可能重复一样的套路。事实验证,果然是悲剧。
# m1 ?! e4 ^4 }) y5 R5 | 下面说说几点不足:( P& c7 S+ b/ [* G$ x
1、犯罪现场设置中,在被害人的嘴里放置利群烟,这个太多余了,明显有嫁祸他人的意味。看来,给这个香烟做广告的目的是达到了。
/ Q. V1 ?+ n8 ~3 M 2、一直在鼓吹逻辑学,文章结尾,通过骆闻的嘴说出了,“逻辑学比犯罪现场勘察学更有用”。这样写的话稍显作者的无知了。须知任何犯罪量刑讲求事实证据,证据从何而来?逻辑学只是推理的过程,但是最终的量刑肯定要通过现场勘查留存的证据来决定。按作者的逻辑,难道推理猜测更重于事实证据吗?
9 V# C* z& g3 I \, v 3、作者对犯罪心理学的认识太浅薄了,一直在通篇贬低犯罪心理。通过他对犯罪心理的贬低的理由、言语,我认为紫金陈对犯罪心理的认识是这样的:“基本上在走访犯罪现场周边群众或审讯犯罪嫌疑人时,通过观察目标人群的神情、语言、动作、行为来判断他们的心理状态,判断是否说谎,是否具备作案嫌疑等。”这个真不叫犯罪心理!如果真是这么简单的话,交给测谎仪就可以了。
2 ], V' a+ w8 o, V' b 我理解的犯罪心理是:犯罪心理的应用通常是针对连续杀人案件,通过对犯罪现场的勘查,搜集相关证据,找到案件设置相同的关键点及模式,如被害人死因、利用的犯罪工具种类、被害人衣物、饰品或身体的某个部位有没有被犯罪嫌疑人“收藏”等等事实,来推断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大致年龄、犯罪的动机、从事的行业、卫生的习惯、生活的偏好、居住的范围等等相关因素具有共同点的一类人,这是缩小嫌疑人圈子,以此再根据推理及犯罪证据寻找最终的作案者。建议紫金陈有时间看看美剧《cm》。
3 ~/ W' ], n7 n4 X. q- N5 E9 L 4、硬要把案件比作多元方程组,真没必要,我一点认同感也没有。
% v S* B8 L7 B3 [/ [& @ 不过这些不足不是文章的硬伤,不影响逻辑结构,不影响阅读,不影响故事脉络的梳理。只是希望紫金陈在未来的写作中,要架高一个理论并让读者认同,没必要通过贬低其他理论的办法来实现。- i# K+ n6 W; s' ]6 `; J
总之《无证之罪》是目前我看过的紫金陈最出色的作品,希望他把推理之王系列构述的愈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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