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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 《千万别看身后》作者:[美]弗雷德里克·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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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2-2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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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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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8-29 21: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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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别看身后





    译者按:弗雷德里克·布朗(1906-1972)是美国的一位多产科幻与侦探小说作家,在上世纪美国的不少纸浆杂志上都能找到他的作品。《千万别看身后》是一篇在叙述上做足了文章的作品,随着故事一步步展开,读者才明白小说的真相……

    现在,就请靠在椅背上慢慢放松。试着享受这个过程;本篇将是你读到的最后一则故事,就算不是,也差不离了。读完这则故事后,你可能坐在原位,在停留一会儿后,你就会找到借口,在你的住处、卧室或办公室内消磨时间,具体是哪个地点得看你在哪儿阅读这则故事;然而,你迟早一定会起身步入室外。我就在那儿等着你:也就是室外。或许有可能比那更近。或许就在这间房内。

    当然了,你觉得这是个玩笑。你觉得这就是一则书里的故事,我也并不真的在指你本人。你完全能继续这么想。可是咱们要公正些;请承认吧,我给予了你公平的警告。

    哈利打赌说我干不了这档子事。他的赌注是一枚钻石,他跟我讲过那枚钻石,大得像他的脑袋。所以,你明白我为什么得要杀了你吧。以及我为什么得要一开始就告诉你我会如何杀了你,为何要杀你,告诉你所有细节。那是赌约的一部分。这正是哈利会冒出来的那种主意。

    首先,我会跟你介绍下哈利。他高大英俊,斯文有礼,四海为家。长相有点像演员罗纳·考尔门,只不过哈利个子更高。他的穿着像个百万富翁,可如果他的一身行头不像百万富翁,那也不打紧;我的意思是说,他就算穿着工作服也会引人注目。哈利身上有股魔力,他只需要注视着你,那股假装出的魔力便能感染你;令你联想到华丽的宫殿、遥远的国度以及欢快的音乐。他遇上贾斯汀·迪恩,是在俄亥俄州的斯普林菲尔德。贾斯汀是个长相滑稽的小矮子,是名印刷工人。他为阿特拉斯印刷及刻板公司工作。贾斯汀是个十分普通的小人物,几乎与哈利迥然不同,毫无相同点;你在这个世界上挑不出两个差异更大的男人。贾斯汀只有三十五岁,但大半个脑袋早已秃了,还要戴上厚厚的眼镜,全因他做精密印刷和雕版的差事而耗损了视力。他是个出色的印刷工和雕版匠;我会这么评价他。

    我从未问过哈利,他怎么会碰巧来到斯普林菲尔德,但是在他抵达的那天,他登记入住进城堡酒店后,就顺道去了趟阿特拉斯公司,为的是印些名片。刚巧贾斯汀·迪恩当时一个人在店铺里,他记下了哈利的名片订单;哈利想要最佳品质的雕版印刷名片。哈利对于一切东西都想要最好的。

    哈利大概都没注意过贾斯汀;他没理由要去关注这么一个印刷工人。然而,贾斯汀留意到了哈利,并且在他身上见到了自己想要拥有的一切,同时也是他永远不会拥有的一切,因为哈利拥有的东西之中,大多数东西都需要你生下来就拥有才行。

    于是,贾斯汀亲自刻出了印名片要用的印版,又亲自印刷出了名片,他的活计干得倍儿棒——他觉得这样才配得上哈利·普兰提斯。那便是名片上镌刻的名字,只有名字,没有别的东西,所有真正的大人物都是那样子刻名片的。

    他用细线条徒手画出花体字母,使出了浑身技艺。他的工夫没有白费,因为第二天哈利上门来取名片时,他拿起一张名片,凝神细看了片刻,接着视线转向贾斯汀,这才算是首次注意到贾斯汀。哈利开口问道:“是谁干的活?”

    小个子贾斯汀自豪地告诉他是谁印制了名片,哈利听后微笑地对着贾斯汀,告诉他这些名片堪称是艺术家的作品,他让贾斯汀在那晚收工后与他共进晚餐,地点在城堡酒店的蓝厅。

    哈利与贾斯汀就是这样结识的,不过哈利谨慎又小心。他等到自己认识贾斯汀一阵后,才开口问他能不能刻制五美元和十美元钞票的印版。哈利有人脉;他可以把伪钞大量贩卖给那些专门从事伪钞分销的人,而最为重要的是,他知道他能从哪儿弄到嵌有纤维丝的纸张,那种纸张不算是真货,不过也相当接近了,能逃过专家以外的任何人的检查。

    于是,贾斯汀辞掉了在阿特拉斯公司的工作,和哈利一道去了纽约,他俩在谢尔曼广场南面的阿姆斯特丹大街上开办了一家小印刷作坊,以此当幌子,其实在印刷伪钞。贾斯汀卖力地干活,比他人生中任何时候都更加勤奋,因为除了制作钞票印版,他还要应付印刷作坊接到的那些合法的活计,以此来帮忙弥补开支。

    他日夜工作,忙活了将近一年,刻制出一块又一块印版,每一块都比上一块略好些,最终,他刻制出了哈利说不错的印版。那一晚,两人在华道夫-阿斯托里亚酒店吃了庆祝的晚餐,晚餐之后还去了好几家纽约市里最棒的夜总会,花掉了哈利一小笔巨款,不过那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他们即将发财。

    两人喝着香槟,这还是贾斯汀头一遭喝香槟,他喝得大醉酩酊,闹出了大洋相。哈利后来告诉了他发生了什么,可哈利没有生他的气。他带贾斯汀回到酒店房间,把他放到床上,贾斯汀病了整整两天。但那也没关系,因为他们就要发达了。

    贾斯汀开始用印版印刷钞票,他们随之发财了。在那之后,贾斯汀也不用如此卖命地工作,他回绝了印刷作坊接到的大多数生意,告诉那些顾客,他的活多得忙不过来,没法再接手新生意了。他只接下一点儿工作,以此作掩护。在那层掩护下,他印刷着五美元和十美元的伪钞,他和哈利借此而发达了。

    他开始结识哈利认识的那些人物。他见过了“公牛”马隆,他负责分销伪钞。“公牛”马隆的身材像公牛一样魁梧,所以人人都那么叫他。他的脸庞从不微笑,也从不变换表情,除了在他握着燃烧的火柴凑向贾斯汀裸足的脚底的时候。可那事不是发生在那时候,而是在后来,那时候他想让贾斯汀告诉他,印版都藏在哪儿。

    他认识了警局的约翰·威利斯警监,他是哈利的朋友,哈利从他们赚到的钱中分了一大笔给警监,不过那也没关系,因为余下的钱也够多了,让两人发了大财。他认识了哈利的一位舞台明星朋友,还有一个拥有纽约某家大报社的朋友。他还认识了其他人,都是来头挺大的重要人物,不过他们的来历就不那么光彩了。

    贾斯汀晓得,哈利插手了许多其他事业,不单单包括阿姆斯特丹大街上的那家印钞作坊。有些生意需要哈利去外地,通常是在周末。哈利遇害的那个周末到底发生了什么,贾斯汀从来没搞清楚过,他只知道哈利出门后没再回来。哦,对了,他知道哈利遭人谋杀了,因为警方在奥尔巴尼最高档的酒店里的最昂贵的套房内发现了哈利的尸体,尸体的胸口有三处子弹眼。就算是被人发现的死亡地点,哈利·普兰提斯也选择了最高级的地方。

    对于这件事,贾斯汀只知道,哈利被谋杀的那晚,有个长途电话打到了贾斯汀居住的酒店——事实上,那个时间距离报纸上说的哈利被害时间只相差了几分钟。

    电话那头是哈利的声音,他的嗓音与以往一样温雅又平静。但他说的是:“贾斯汀?去作坊,处理掉印版纸张之类的东西。立刻就去。我见到你时,会和你解释的。”他等到贾斯汀说“好的,哈利”之后,又接着说了声“好样的”,便挂断了电话。

    贾斯汀匆匆赶到印刷作坊,找出了印版、纸张和店里价值几千美元的伪钞。他把纸张和伪钞系成一捆,铜印版另行扎成一小捆,随后他离开了作坊,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没人会知道这儿曾经是个小型印钞厂。

    他在处理那两捆东西的时候,十分谨慎,也十分机灵。他首先用假名入住进一家大酒店(他和哈利都没在那家酒店住过),处理掉了第一捆东西。这样他就有机会把那一大捆纸张伪钞放进酒店的焚化炉。那些纸张很容易就会燃烧。他把东西扔进滑槽前,还弄清楚了焚化炉里确实生着火。

    印版就有点不同了,它们烧不起来。他知道这点,所以他去了趟斯坦顿岛,又坐渡轮回来,在行经到纽约湾中间时,他把那捆印版从渡轮一侧丢进了海里。

    做完了哈利吩咐他干的事情(而且干得无可挑剔,不打折扣)之后,贾斯汀回到了酒店——他自己居住的酒店,而不是他处理了纸张和伪钞的那家酒店——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他在报上读到哈利遭人谋杀的新闻,被惊得目瞪口呆。这看上去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他不敢置信;肯定是有人在和他开玩笑。哈利会回到他身边,他知道的。他没事的;哈利确实也没事,不过那是后来发生在沼泽地的事了。

    但是不管怎样,贾斯汀必须要知道真相,于是他搭乘了下一班开往奥尔巴尼的火车。警察到达他入住的酒店时,他一定是早在火车上了,警方也一定在酒店的前台了解到他询问过前往奥尔巴尼的火车班次,因为贾斯汀在奥尔巴尼走下火车时,警察早就在月台等着他。

    警察带着他去了警局,他们拘禁了他很久很久,日复一日地盘问他各种问题。他们问过一会儿后,就查明了他不可能谋害哈利,因为哈利在奥尔巴尼遇害时,他还在纽约市,可是警方也知道了他和哈利运营着一家小伪钞作坊,他们认为那也许是条线索,可以引向杀害哈利的凶手。他们对印刷伪钞也有兴趣,也许比对谋杀案的兴趣更浓。他们询问了贾斯汀·迪恩许多问题,一遍接着一遍,他也回答不上这些问题,于是他索性不答。警方最想知道印版现在在哪儿。他希望自己能告诉警方,印版很安全,在一个没人能再次染指的地方,可他没法告诉警方,因为那样就等于承认了他和哈利在制造伪钞,于是他没有告诉警方。

    警方找到了阿姆斯特丹大街上的作坊,可他们在那儿没能找到任何证据,他们其实根本就没有拘押贾斯汀的证据,贾斯汀也不知情,他从未想过自己该雇一名律师。

    他一直想要见哈利最后一面,而警方不让他见;后来,当警方了解到他并不真的相信哈利已经死了,他们让他看了具男尸,说死者就是哈利,贾斯汀估摸着这该没错,不过哈利死后的模样有点不同。他死后的样子并不算是最好的。贾斯汀那时候相信了,但还是不相信哈利已经死了。见过尸体后,他保持了缄默,不言片语,甚至在警方用明亮的光线照着他的眼睛,让他一连几天不睡觉,还不断掴他巴掌让他保持清醒时,还是没吭声。警方没有使用棍棒或橡胶软管,可他们抽了他百万个巴掌,不让他睡觉。这样子过了段时间后,他就意识模糊了,就算想要回答,也回答不了警方的提问。

    此后的一段日子里,他躺在一间白色房间的床上,只记得他所做的那些噩梦,呼喊哈利的名字,脑海一片混淆,弄不清哈利到底死了没有,随后他的意识逐渐恢复过来,他知道自己不想待在白色房间里;他想要出去,这样他能搜寻哈利。如果哈利死了,他想要杀掉谋杀哈利的凶手,因为哈利也会为他而这么做。

    于是,他开始伪装,开始十分聪明地演戏,就是医生与护士想要他表现的样子,这样过了一段日子后,他们把他的衣服还给了他,让他离开。

    他如今变得越来越聪明。他心中想着,哈利会吩咐我怎么做呢?他知道警方会试图跟踪他,因为他们认为他也许会带着他们找到印版,他们并不晓得印版躺在纽约湾的海底。他先是逃脱了跟踪,离开了奥尔巴尼,然后去了波士顿,再从那儿坐船前往纽约,而不是直接从奥尔巴尼去纽约。

    他先去了印刷作坊,观察了后巷好久,确保这个地方没人看守后,才从后门进入作坊。里面一团糟;警方一定十分全面地搜索过这个地方,想找到印版。

    哈利当然不在那儿。贾斯汀离开了作坊,从一家杂货店的电话亭里打电话给他们下榻的酒店,询问哈利此人,被人告知哈利不再住在那儿;为了机灵一点,不让酒店方面猜测到他是谁,他接着问起贾斯汀·迪恩,酒店方面说,贾斯汀·迪恩也没在那儿住了。

    接着,他到了另一家杂货店,他在那儿决定打电话给哈利的某个朋友,他先打给了“公牛”马隆,因为他算是个朋友,他告诉了马隆他是谁,问他知不知道哈利在哪儿。

    “公牛”马隆并不关心哈利的生或死;他听起来有点儿兴奋,径直问道:“迪恩,警察有没有找到印版?”贾斯汀说警察没有拿到,他也不会告诉警察,他又再次问起哈利的下落。

    “公牛”问道:“你是疯掉了,还是在说笑?”贾斯汀再次问起,“公牛”的音调就变了,他说:“你在哪里?”贾斯汀告诉了他具体位置。“公牛”说:“哈利在这儿。他躲在这里,可如果你知道的话也没事,迪恩。你就在杂货店里等着,我们会过来接你。”

    他们过来接走了贾斯汀,是“公牛”马隆和另外两个男人开着一辆车过来,他们告诉贾斯汀,哈利如今躲藏在新泽西州,他们现在就开车带他去那儿,于是他上了车,坐在后排座位那两个不认识的男子中间,“公牛”马隆则开着车。

    他们接他上车的那会儿是傍晚时分,“公牛”开了整晚的车,一直到深夜时候,他的车速也很快,所以他一定驾车来到了比新泽西州更远的地方,至少进入了弗吉尼亚境内,或许更远,进入了卡罗来纳。

    当汽车在一座乡野小木屋旁停下时,天空因为第一道拂晓的曙光而显得略微灰白,看上去这座木屋曾经被当做是狩猎小屋。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甚至没有一条通向木屋的道路,只有一条较为平整的小路,汽车能够借此而驶入。

    他们把贾斯汀带进木屋,绑在椅子上,并告诉他,哈利并不在,但哈利跟他们说过,贾斯汀会告诉他们印版在哪里,他要到交待后才能离开。

    贾斯汀不相信他们;他那会儿知道,他们在哈利的事情上耍了他,不过就印版而言,那没有关系。如果他告诉了他们自己对印版干了些什么,那也没关系,因为他们不可能再拿到印版,而他们也不会告诉警方。于是他相当乐意地告诉了他们真相。

    但他们不相信他。他们说他一定是藏好了印版,在向他们撒谎。他们折磨他,逼他说出真相。他们殴打他,用刀子割他,还举着点燃的火柴和点着的雪茄烟烫他的脚底板,把针头插到他的指甲底下。接着,他们休息了一阵,向他提问,看他肯不肯说出真相,他再次说了一遍真相,而他们过了会儿又开始拷问他。

    这样子持续了几天或者几个礼拜——贾斯汀也说不准到底过去了多久,但总之是很久的时间。他们有次离开了好几天,留下被绑牢的他,没有一点吃的或喝的东西。他们回来后又再次开始拷问。他一直都希望哈利会来解救他,但哈利此前没来,那时也没有。

    过了一段日子后,小木屋里发生的事情结束了,或者说不管怎样,他都不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他们一定是以为他死了;也许他们是对的,要不然也错不到哪里去。

    他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身在沼泽地里。他躺在浅水滩里,脸庞露在水面之外;当他略微转过脑袋,脸就浸到了水下面。他们一定是以为他死了,把他丢进了沼泽水里,但他还未被淹死,就漂到了浅水滩上,最后一点儿残存的意识令他转身仰躺着,脸庞露在水面之外。

    我不太记得贾斯汀躺在沼泽地里的事情;那是很长一段时间,但我记得一些画面。起初身体无法动弹;我就躺在那儿的浅水滩里,脸庞露在外面。我记得那时候天色渐黑,天也渐冷,最终我的胳膊能稍稍移动,我离开了水面,躺在泥地里,只有双脚还浸在水里。我再次睡过去,要么就是失去了意识,当我再次醒来时,正好是灰白色的黎明时分,哈利那时候到来了。我觉得自己在呼喊他的名字,他一定是听到了。

    哈利伫立在沼泽地里,身上的衣着一如既往地整洁无瑕。他哈哈大笑,嘲笑我虚弱不堪,像根原木一样半躺在污水和泥地里。我赶紧起身,身上没有什么疼痛的地方。

    我俩握了手,哈利说:“贾斯汀,我得赶紧把你从这儿弄出去。”我很高兴哈利来了,还稍微落了泪。他又为此而嘲笑我,说我应该靠在他身上,他会扶着我走路,但我不肯那么做,因为我身上沾着沼泽里的泥巴与污垢,而哈利身上一尘不染,一身的白色亚麻西服无可挑剔,宛如杂志上的广告模特。我们走出那片沼泽的一路上,在那几天几夜里,他的裤脚边上甚至从未沾上泥巴,头发也未曾弄乱。

    我让哈利在前面带路,他照着做了,走在我前面,间或转过身跟我说说笑笑,给我加油鼓劲。有时我会跌倒,但我不会让哈利折返回来扶我。然而,他会耐心地等待到我可以赶上来。有时候我站不起来了,就会在地上匍匐。有时候我必须游泳穿过溪流,而哈利轻轻松松就能跃过去。

    一日一夜,又一日又一夜过去了,我有时会睡觉,有东西从我的身上爬过。我捉住了其中一部分虫子,吃掉了它们,也可能在我梦中是这样的。我记起在那片沼泽里发生的其他事,像是有架弹奏过许久的风琴,有时候空气里飞翔着天使,水里漂浮着恶魔,但我猜测那些是我的幻觉。

    哈利会这么说:“贾斯汀,再走远点儿;我们能成功到达的。我们会报复那些人,一个也不落下。”

    我们真的成功办到了。我们走到了旱田边,这些耕作过的土地里长着齐胯高的玉米,但玉米上没有能让我吃的玉米穗。那儿还有一条溪流,一条清澈的溪流,而不是沼泽地里那种散发恶臭的死水。哈利让我在溪水里洗个澡,清洗下衣服,我也照着做了,尽管我想要赶紧走到一处找得到食物的地方。

    我的模样还是很糟糕,衣服上虽然没了泥巴和污垢,但它们就是些破布,还湿乎乎的,因为我等不及,没等到衣服晒干就再次出发,我的胡子更加邋遢,脚上也没穿鞋。

    我们继续走着,路过了一栋小农舍,其实就是座只有两间房的木屋,但那儿有着刚出炉的新鲜面包的香味,我跑完最后几码路,敲响了农舍的房门。一个丑陋的妇人打开了房门,见到我的样子就砰地关上房门,我都没能来得及开口说句话。

    我的体力不知从哪儿恢复了过来,也许是从哈利那儿吧,我在那一刻记不得他就在旁边。农舍门旁垒着一堆生火的木柴。我拿起一根柴火,然而它并不比扫帚柄更重,我破门而入,杀死了那名妇人。她连声尖叫,但我还是干掉了她。接着,我吃起了热腾腾的新鲜面包。

    我一边吃,一边从窗户望向外面,我见到一名男子穿过田地,冲向农舍。我找到了把刀子,我在男子冲进门边时杀死了他。用刀子杀人更加好;我喜欢那样子杀人。

    我又吃了些面包,始终从窗户里观察四周,但是没人再进来。接着,我的肚子因为刚吃下去的热腾腾的面包而有点作痛,我必须要躺下来,叠起身子,当疼痛感觉平息时,我安然入睡。

    哈利弄醒我的时候,天色已黑。他说:“我们上路吧;你应该在白天到来前离开这儿,离得远远的。”

    我知道哈利是对的,但我没有匆忙动身。你也看见了,我如今变得十分聪明。我知道有些事要先完成。我找到了火柴与煤油灯,点着了煤油灯。然后我在木屋里搜寻任何我用得着的东西。我发现了男子的衣服,衣服还算合身,除了我必须卷起裤脚管和衬衫袖口。男子的鞋子有点大,但那挺好的,因为我现在脚肿得厉害。

    我找到了一把剃须刀,刮了胡子;剃须花了很久的时间,因为我的手不是很稳,但我十分小心,没有给自己留下太多伤口。

    我必须用心找出他们的钱,我最终也找到了。有六十美元。

    我也带上了刀子,在我磨砺过刀刃之后。刀子不算高档;就是一把骨质把手雕花小刀,但用的是精钢。我很快就会让你看到刀子。它有许多用途。

    随后我们就离去了,哈利让我远离道路,找到铁路轨道。那样赶路更容易,因为我们在夜里远远地听见了火车汽笛声,知道轨道通向哪个方向。从那时起,有了哈利的帮助,一切都容易了。

    你在这儿无需知道细节。我的意思是,关于司闸员,我们在空冷藏车里发现的那名在睡觉的流浪汉,在里士满与警方的那次侥幸遭遇,就不详述了。我从那件事学会了一条心得;我明白当周围有人在偷听时,我不能与哈利讲话。他把自己隐藏在他们的视线之外;他耍了花招,他们不晓得他在场,如果我和他讲话的话,他们会觉得我的脑子有病。不过,我在里士满购置了更好的衣服,剪了头发,而我在一条小巷里杀掉的男子身上有四十美元,于是我再次有了钱。自那之后,我就周游了四方。假如你停下来想想,你会知道我眼下在哪儿。

    我在寻找“公牛”马隆与他的那两名手下。那两人名叫哈瑞与卡尔。等我找到他们仨,我会杀死他们。哈利不断告诉我,那些人如日中天,我还没准备好对付他们。然而我可以一边寻找,一边做好准备,于是我一直四处游历。有时我在一个地方待很久,找份印刷工人的工作干一段时间。我已经学会许多事情。我能够干着一份工作,不让人们觉得我太古怪;当我看着他们,就像他们几个月前刚来时看着别人时那样,他们就不会被惊吓到。我已经学会不要和哈利说话,除了在我俩自己的房间里,我还会把声音压得非常低,那样隔壁房间的人就不会觉得我在自言自语。

    我一直在练习用刀子。我已经用那把刀杀死过许多人,大多在夜晚的街道上。有时候,杀他们的原因是他们看上去身上有钱,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练习杀人,也因为我渐渐喜欢上了。我如今真的很擅长用刀子。你一点也不会感觉到疼痛。

    可哈利告诉我,那种杀戮是很容易的,杀死一个戒备中的人才叫困难,而“公牛”马隆、哈瑞与卡尔就会那样子丧命。

    正是这段对话引向了我之前提到的赌约。我告诉哈利,我会与他打赌,我眼下就能警告一个我准备要用刀子杀死的男子,甚至告诉他原因和大概时间,就算这样,我仍然能杀死他。他打赌说我办不到,而他即将输掉这个赌约。

    他将会输掉这个赌约,因为我眼下就在警告你,而你不打算相信我。我打赌说你会以为这不过是书里的又一则故事。你不会相信只有你手头这本书里才有这则故事,这则故事是货真价实的。就算我告诉你谋杀会如何发生,我也不认为你会真的信我。

    你瞧见了,我靠着欺骗你而骗倒了哈利,赢得了赌约。他从未想到过,你也不会意识到,对于一个能干的印刷工人(曾经也是名伪钞制造者)来说,在一本书里伪造一则故事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事情。没有什么事情能比伪造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更难。

    我必须要选择一本短篇小说集,而我选择了这一本,是因为我碰巧留意到这本书里的最后一则故事名叫《千万别看身后》,那会是适合这则故事的好标题。你再过几分钟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我很走运,我如今为之工作的那家印刷作坊也印刷书籍,有一套与这本书其余部分匹配的铅字字体。我在寻找完全匹配的纸张方面遇到一点儿麻烦,但我最终找到了,我在写这则故事的时候,早已准备好材料。深夜时候,我在自己工作的这家印刷作坊里,把故事直接写在行式铸排机里。我甚至获得了老板的允许,我跟他说自己打算为朋友写的一则故事做排版和印刷工作,把这当做给他的惊喜。而印刷出一份优质的文稿后,我就会把铅字模熔化重铸好。

    我写完这篇故事后,就会把这几页用匹配的铅字排版好,再在自己准备好的相匹配的纸张上印刷好。我会把这些新纸张剪裁好,装订进书里;你不会发现两者的区别,即便你有点儿猜疑,或许会仔细审视。别忘记我可制作过五美元和十美元的伪钞,你根本辨识不了它们与真钞的差别,与那件差事比起来,眼下这件就是幼儿园的难度。我已经干过不少装订工作,我能把最后一则故事从书里取出来,把这则故事重新装订回去,你不会瞧得出其中的区别,无论你看得有多仔细。如果这件差事耗费了我的整晚,我会完成得完美无缺。

    明天我会去某家书店、或者书报摊,就算是杂货店也行,只要卖书,能找到这本书的正常版本,我会把这本书放在那儿。我会给自己找个有利位置,静静观察,在你买下书的时候,我会在一旁看着。

    其余的事情我无法告诉你,因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譬如你是拿着书直接回家,还是做了些别的事。在我跟踪你之前,我也不会知道,我会一直观察,直到你读了这本书,而且看见你在读这本书里的最后一篇故事。

    如果你读这本书的时候在家里,那么也许我眼下就和你一起在房内。也许我就躲藏在这个房间里,等着你读完这篇故事。也许我正透过窗户监视你。也许我就坐在搭乘有轨电车或火车的你的旁边。然而,不管你在哪儿读这篇故事,我都在你附近,监视着你,等着你读完。你可以相信这点。

    你现在差不多读到结尾了。你会在几秒内读完,你会合上书本,依然不敢置信。或者,假如你未曾按顺序阅读书中故事的话,你也许会翻到前面,开始读另一篇故事。如果你那么做了,你会永远也读不完那篇故事。

    但是,不要转过头去;你如果什么都不知道的话,如果你没有看到袭来的利刃的话,会比较快活些。我从背后杀死人时,他们看上去没那么在意。

    继续,就几秒钟或者几分钟嘛,把这想成是另一则故事。

    千万别看身后。不要相信这则故事——直到你感觉到逼近的刀刃。


    文/ [美]弗雷德里克·布朗 译/姚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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