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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19碎尸案 十余年已过仍未破获 (以下内容可能会让你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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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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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2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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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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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3 20: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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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_557:} (自魔兽世界吧)' F6 C7 ?8 N! B5 q6 @

    / k* k9 R9 ?' ]! a
    7 G+ J3 O- z0 t: l9 h# K8 B, N9 s$ I: a

    9 O  b9 o0 `5 ?6 M7 ^+ V 21547dcbb8f66d0abf09e601.jpg 5 z9 C; Q9 `% r6 l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时,已被切成了1000多块,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
    8 F" P# ?, Z* [1 P# i0 o& x: h. @% k! \: B( O* r2 I
         近日,互联网上突现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该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者。
    : x1 S, H7 {+ [; S0 `8 Z: ?# D! V1 n4 L5 \
    当年血案 南大女生被碎尸千余块
    7 y3 T( v. y* m6 `' @3 @, {! W& d( D0 g) P0 }0 K- g+ v
         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理上留有阴影。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红色的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发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实在太恐怖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尸块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 H  l; c3 t5 i; {' \

    / C9 z4 U4 ~. |) J- q6 e9 Y     1996年1月19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市。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 ~3 j" ?/ N1 z% f( O. i3 ?

    7 g5 [+ t/ b$ I- ~     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发帖者猜测/ E- j6 q% n( _3 Z
    . ]8 u: o1 ~& [0 G: J  U
    音乐是凶手和死者沟通媒介?
    ! N* J/ x2 x9 v( T! L; a* s4 e8 w: `
         2008年6月19日21时49分,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现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黑弥撒”首先声称,“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
    5 e, L' V/ \  ?, {/ e; z& z, D
    / G1 F5 H$ s' l7 j" ], m     之后,“黑弥撒”对这起案件的行凶者进行了大胆猜测:“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1000多块,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码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
    " o) q+ {$ c7 w8 i8 `
    3 X3 f4 J; _" @. I6 N/ f  G     帖子的核心处还不在于此。在“黑弥撒”看来,对于这个受害女生来说,要想认识凶手,并放下戒心和凶手单独接触,需要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他们的共同爱好。那么,这个让他们能够沟通的“媒介”是什么呢?“黑弥撒”想到了打口碟。这种以废塑料名义被进口到国内的国外正版碟因为上面被打了个口子而得名。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等音乐。“黑弥撒”就从这类音乐入手,描述了死者和凶手相识的过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时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此时,犯罪嫌疑人出现了,并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便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之后,被害人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
    & ?/ Y, J" Z# w! \# J  W3 A4 t7 _. y& y0 c* o
    杀人动机源于心理阴影?
    * U7 r# A. i) X9 ^7 S3 Y! J# J" ]' B( j4 [& M
         如此浪漫的相遇怎么会换来一场悲剧?“黑弥撒”也给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也许是她的外表、气质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孩永远留在身边,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
    - ~+ V2 O  T3 P; D
    % W- O8 u. J5 R4 N5 t     于是,在“黑弥撒”的设想中,凶手向被害人伸出了罪恶的双手。网友判断
    0 L0 z/ M/ U8 E) g8 Y% m1 y" {# C
    发帖者就是凶案嫌犯
    $ m: i7 i4 z! v% m5 U" E0 v% W. n0 O
    6 H4 ?1 N1 U, F9 K4 v     “黑弥撒”的帖子发于6月19日晚上。20日下午,一位名叫“很多的”网友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了一番分析。“很多的”说:“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黑弥撒’的文章条理清楚、注重细节,表明其‘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并且‘细致、有很强的观察力和记忆力’。”“很多的”用心理学方法分析,认为“黑弥撒”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 g# O2 j( C  J) D' D7 F% c2 K2 f" a3 z% T7 C
         跟帖中,也有很多网友认为,“黑弥撒”只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分析此案。发帖者回应* V9 O# [& K0 Q, f3 t/ r

    7 D; u2 g6 n0 e发帖为吸引高手探讨此案
    3 W# R* X& O# {5 }5 M0 x1 S) N1 Y) V* L- D$ |. _( I
         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称欢迎网友与自己交流。昨天下午,记者与“黑弥撒”在网上做了交谈。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6岁,南京人。和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他称自己是学法律出身,现在银行任职。“1996年,我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可以排除我作案的嫌疑了吧?”“黑弥撒”说,自己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始于2006年,而途径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而此次发帖的初衷,“是借这个帖引起更多人对此案关注,吸引高手进来一同探讨,但这么多人怀疑我倒是没有想到的。”警方重视
    ; T7 f5 e9 m* Q5 W+ V9 J3 ]& o; [% q3 l1 T2 O
    将对帖子线索进行分析7 v$ S$ F  G7 |; K' v; t
    ) ?7 b/ n7 S8 R& @% g0 f
         昨天,记者和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侦大队取得了联系。刑侦大队的有关负责人浏览了所有的帖子后告诉记者,他们将组织人力对帖子所提供的一些线索作进一步的分析,他们对网友的热情表示感谢。同时,他们也强调,警方对此案的侦破也从未放弃过。1 k* m* K( D- M' U9 r! u. r( h9 ~5 B  X. @

    ) [8 U2 L, `5 T9 z% V     而“黑弥撒”对警方的关注很是欣慰,他表示,如有可能自己很希望能和办案的警官沟通,更全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助警方早日破案。 2 W& `  F& _8 ]* S& O, [
    4 a$ a5 D' \9 G1 L. C

    : T4 m) W- f# K3 C4 ], p! u" r
    ) o' o; A' Q) S
    * A1 F  h0 q7 w1 z4 B; v$ _$ a5 ~6 e& y) I7 h

    # _$ a- b. e$ a! G1 R/ x3 d( ^' S+ w. L: g; Q: j
         此事是南京著名的119杀人碎尸,至今已经十年了,没有破案,采访过专门处理此事的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说此事的案件卷宗已经堆了好几间屋子了,至今毫无头绪!
    5 j3 B/ f7 G9 f$ W0 ]     我同事当时曾“有幸”去南京市公,安,局5处(刑事案件处)采访过,跟法医聊天时,偶尔回头看到桌上赫然摆着一个红色的人头,同事吓死了,问是啥,法医告诉他这就是被分尸的女生的头,已经被煮过了,所以是红色的。杀人犯还把女生的内脏分割好,煮熟,用塑料袋分别整齐的包装好,其中肠子还整齐地叠好了摆放的,,, 4 E( i; K2 s* O# C; D9 D$ t# B1 N9 C
         那个案子是太恐怖了,据说当时医生、屠夫、锅炉工等特殊行业人员都是逐一排查的,因为分尸的手法很娴熟,很符合人体结构,由于会出那么多的血,只有锅炉房里的煤堆可以掩盖罪行。。 $ X! o: E  ~0 J+ v
         破案的民警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一点线索,因为那个女生刚上大一,非常单纯,社会关系简单,没有情杀仇杀等各种理由。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最后都请了关亡的人了,女生的灵魂没有来。
    + d5 m1 r5 H# b8 [     那个案子啊,我们都晓得,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的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那女生是泰兴人还是泰州人,平时很孤僻的。听说出去遇害那天晚上还把被子放下来,就象一个人睡那一样。发现她的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1996年1月19日还是11月9日清晨(反正大家都说是119碎尸案),她发现一大包东西,还以为占了便宜呢,拿回家一看是包新鲜的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烧着吃呢,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把个老太太呵死的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很精细的刀功。 , l: F9 U, q0 ~9 o3 I# R( B
         后来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弄弄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说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煮就煮了这个杀人犯还不把她煮烂掉,就是那种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
    % G3 N! f& \* W+ S     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 t6 P2 X+ c+ ?$ v$ ^9 ^) P. a9 d
         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知道《南京日报》是党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这个念头按道理说也不应该有的呀,女生嘛胆子都很小的,却鬼使神差就去了。”这是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后来跟我们讲这个故事时说的。
    . K& o* |0 {) V     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好象就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恐怖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啊啊吐起来。“是她是她。” % `- K! Z) f% ]0 l/ L
         这样一说公安就有了一点线索了,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也来了,然后就要到学校排查,听说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一直查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摸到,什么偷车啊等等的小案子倒是顺带着破了不少。
    * o3 f+ F( ?* s. W+ \, ~' B- ]     再说那几个女生回宿舍看她那床就象有个人躺那一样,吓得哦谁都不敢住了,然后把女生借给她们看的小说都还了回去。然后学校安排住暂时到了青岛路上的华达宾馆,后来才把她们又重新安排进了四舍。
    " {9 Q1 @9 x; F- i( w     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穿了件红衣服,听说会变成厉鬼,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过厉鬼,倒是同性恋、露淫癖见了不少,而且一到119那天就没人穿红衣服,一般也不单独外出了。97年119的时候听说要杀男的,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人刀功实在厉害,任谁肯定都不愿意这样子被切吧。4 d; }/ D0 E' g# L' X# d  r

    8 ?$ r! `( O& I& n' Z2 m% C
    % v% h3 {3 V& F' U; F3 \* C* a; z8 S( Q* P" e! E" _
    - V8 Y8 \7 w+ _6 J  Z  U6 T
    1、首先我得同意警方得出的结论,那就是作案人非常专业,他是个长期使用刀的人,有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但是这只是个必要条件,作案人可以在以前做过这些行业而现在改行做了其他。就这一点来说,从作案手法上来简单地对周围的人群进行区分派查很有可能会让嫌疑犯漏网。
    ) j! ^8 Y; ]) v& S     2、受害人性格内向,当时还是大一,而疑犯极有可能是个中年男子。那时的网络不发达。所以说有人推断这可能是一起由网络诈骗引起的杀人案不符合逻辑。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受害人在当晚还把被子放了下来,说明她并没有外出过夜的打算。而是准备好出去一会就回来睡觉的(不然也不会提前把被子放下来)。所以当晚她是一次有计划的外出,可能是吃饭,可能是看病。4 m. k. Q$ L! Q2 U1 ~% I* L
         3、女孩的外出时间是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外出前吃过饭没有?案发的当天有没有生病?或者有没有长期的慢性疾病?这些都是突破口。如果这是一次事先准备好的外出,她既有可能在外出前已经和犯罪者见过面。而正是这一次的见面,这个变态杀人狂确定了她作为犯罪目标。  H1 r* b, o) m0 v1 k% R  y/ N
         4、杀人者的动机是个比较苦恼的问题,从他的作案手法上,以及从以犯罪动机为契机的分析结果来看,基本可以肯定,这是个变态杀人狂,他的目的就是要从践踏受害者的身体上获取快乐。9 }/ C. v; F! v. b) K9 E
         5、他是怎么把受害者骗到作案地点的?一般来说,这是个非常难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要一个刚刚上大学不到半年的内向单纯的女生回到自己的住地是非常困难的。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极有可能是借助了他有利的身份。比如,他可能是个私人诊所的医生,或者小书屋的老板。当然从这里还不能判断作案者的身份,但是他极有可能是个有身份的个体业主。
    ( g7 _, E8 t. U9 m: n为什么说是个体业主呢?
    " U9 N  X, {4 O- T( n     从作案的工具上来说,他用到了刀和旅行包,还有高压锅,这些都是大家都知道。但是我要说明的是,他极有可能还有一个隐形的作案工具,那就是带有直接与排水系统相连的洗涤槽。只有在这样一种地方,他才能把血迹处理得不留痕迹,考虑到他在处理尸体时的从容态度,他肯定是在他的住处实施碎尸的。那么这里是他的第一作案现场还是第二作案现场?因为案件的特殊性,我觉得深夜扛个死人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是非常不明智的(对于这样一个高智商,高度冷静的人来说,他应该明白这点),并且他碎尸的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可以推断,他的第一作案现场应该离他的第二作案现场(碎尸现场)很近。也就是说,女孩子去的地方是一个公共场合和私人住地很近的地方,这极有可能是一个卧室与商铺相连的理发店、小餐馆、私人诊所、书屋以及其他带有类似房屋结构的个体户商铺。
    3 l9 T. }* c2 a8 o     6、如果是个体户的话,那么排查的范围就小了很多,并且让案件的可侦破性大大提高,个体商铺一般会有备案,至少在周围的人群里,会有人知道它的存在。考虑到是晚上,并且女孩在走前还把被子放下了,她的这次外出在她看来应该是一次时间极短的外出。所以,这个作案的个体商铺应该在学校周围的某个地方。
    " \! N4 j& Q) O7 K     7、尸体的发现地点也是很重要的线索。看得出,他是个对周围地形很熟悉的人,并且从他抛尸体的地点,我们可以画出一个他的大致的行走路线图。我觉得他在这些抛尸点的中间的某个地点的可能性很小,因为那样他不得不提着一个很可以的袋子在同一段路上折回两次。很容易引起注意,而他在作案的时候已经花费了很多时间,他也不太可能分几次行动进行抛尸。所以这条凶手的行走路线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这条线路的两端中离学校最近的一端极有可能是离作案现场很近的地方。在这个点和学校之间是作案区域的机率比较的大。4 R/ ^( V2 v# N2 J+ @2 A- P
         8、女孩子是怎么被害的?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个体诊所的医生或者书店老板的嫌疑,因为不论是租书还是看病,处于行业的特性,他们很容易得到与受害者二次接触的机会(部排出与这两个场所有类似特征的个体户)。因为是晚上,我们还要排出那些在这个时间已经关门的商铺,所以,范围应该很小。女孩子在这一天的早些时候曾经来到过这里,这时凶手看到了她,并且找了某个理由,让她晚上再来,这应该不是很难的事情。在这期间,凶手计划好了作案的计划准备好了作案的工具。
    ( T3 ]9 z  w; X$ A# i# U9、疑惑。在碎尸案中,一个特性是,作案者一般会把尸体的容易辨识的部位割下来煮烂,毁灭证据。但是在这件案子中,凶手虽然也这样做了,但他并没有把死者的头煮烂。仍然可以辨识。追求完美的他为什么会留下这么大的纰漏呢?我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作案时间不够。因为,在以往的很多碎尸案就是在案发后的挨家挨户的排查时发现了凶手遗留下来的像头手之类的躯体。作案者害怕它们会被发现,所以不敢扔出去。但是,这个冷血的家伙知道如果留在家里,很有可能会给他带来更大的麻烦,所以就在证据没有被完全毁灭的时候,就开始了他的下一步计划——抛尸!. z1 ~6 S1 d* W- F& \. ]8 Z3 B
         最后我对大家推测的凶手是个单身的推测表示赞同。并且从他作案的手法上来看,他有可能是个惯犯。对于一个已经是惯犯的杀人犯来说,他不太可能是这里的原住民。应该是个外地流动人口。作案后,等待案件告一段落,他会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地方。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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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菜肉丝面?? 在哪啊?文章裡面沒提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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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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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3 23: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讓我想到這個人...{:15_594:}
    9 L" P) f6 u4 c3 F" m5 w/ w7 G
    4 b$ J8 G! P' m' R6 l
    " G& N) H& l( Z6 t) S
    % t: V6 r( i) F) I$ W
    $ a; _0 a2 b" a8 t6 }- W$ d; W6 ?
    8 {  L3 _4 c$ ~  W- `) @+ D2 z/ i
    以下內容摘錄自網路新聞及維基百科   ( h  X- |9 l: B) U
    3 w$ J; s5 U0 t" p

    ) i' ~% L7 F, U1 W3 P1 g- X注意!!! 有血腥描述 不喜勿入6 p. S/ d* X% R& n
    . W  h2 t% D5 d2 b
    日本食人魔佐川一政於一九八一年在巴黎,槍殺了一名荷蘭女子後,將屍體切割吃掉,在當時轟動一時。法國法院以他喪失心智,判他無罪,但他必須住進精神醫院接受治療。如今他重返社會,不但出書,也上談話節目,大談吃人哲學。
    4 R8 d6 A7 f" J' {9 B2 c# l0 B+ C- [8 Q# @
    一九四九年出生的佐川在日本以莎士比亞研究拿到碩士學位後,負笈巴黎,以川端康成和歐洲二十世紀前衛藝術運動的比較,獲得博士學位。身高一百六十公分,體重只有三十五公斤的他,如今以作家的身分持續創作。著作包括《渴望被吃掉》、《巴黎人肉事件》等書。
    ( L5 [% D+ V, X- l4 P, t/ b; v5 |8 U4 ~: Y% y9 B
    : v# |0 Q/ |5 t7 x
    人肉有如生魚片
    6 t) P! i9 ]( J1 w' t出身軍人家庭的佐川在檢方的證詞中表示,他想吃人的念頭始於小學。三歲時,叔叔就跟他玩吃人的遊戲。十六歲時他曾以電話向精神科醫生表示,他想吃人,但是醫生沒把他的話當一回事。' k  `% R8 b! d2 J
    在巴黎被他吃下肚的荷蘭女大學生,遭近距離槍擊死亡,還曾遭姦屍。佐川自述,用刀子把死者大腿肉割下,吃起來像鮪魚生魚片般柔軟。兩天後他在肉上撤上鹽巴、胡椒、辣椒等調味料後再吞下肚。警方在案發後四天就將他逮捕,他毫無抵抗乖乖就擒。
    $ [% {7 L1 o/ P; k, E& k
    : A6 w0 f" `5 O. m2 b1 _

    佐川在索本大學主修前衛藝術時受荷蘭籍女同學Renée Hartevelt所吸引。1981年6月11日,他以一同討論文學為藉口,邀請Hartevelt到住處共進晚餐。在那裡,他以小口徑的獵槍在Hartevelt的後腦開槍,然後開始他食用對方的計畫。據信Hartevelt會成為佐川的獵物,是因為佐川認為她比他更加健康美麗。在訪談之中,佐川將自己描述成一個「軟弱、醜陋且矮小的男人」,宣稱他想要「吸取她的能量」。

    他說自己在開槍以後就暈倒了。稍後醒來時,他意識到自己必須滿足吃掉她的慾望。他從臀部開始下手。他在訪談中指出自己當時對人類脂肪「是玉米色的」感到驚奇。在接下來兩天之中,佐川吃掉了被害者遺體的許多部分。他將她的肉描述為「柔軟無臭」,有如鮪魚的口感。兩天之後他把肢解的遺體裝進大皮箱中丟到公園,但在棄屍過程中被目擊,因而在五天之後受法國警方逮捕。不過法國心理學家認定他在精神錯亂辯護

    ) F) h$ W8 a: ~9 t' U! D

    : Z0 T! k( w. O7 q( g# S% a/ g

    : c  O* i8 L# z& S佐川一政,身高148CM、體重32KG,有錢人家,從小受寵到大...
    ( R. j4 p6 U, v  I! n% N/ \
    ( u+ {  j) l4 T
    ; {# p3 ~7 Q4 l, i; c9 u在法國進修時似乎是因暗戀的荷蘭友人不願與其交往而以獵槍轟掉後腦後  d5 S0 S0 C7 ?  T( k! r
    再把她那個那個...接著將她的乳房等切下烹食,最後以強烈主張自身精神
    ' ~& U; _6 h$ F, N. b0 X7 a$ |異常,成功逃過牢獄之災,光榮返國,大肆出書、遊走媒體之間,甚至成為
    / h; [. P/ n- A' H新一代年輕人偶像...6 e/ Q: i  q4 g
    . w! \: U9 ?: S3 v9 ^
    被害友人:
    ( z) S" w" b9 g7 h8 l. ]9 ^5 o& Q$ ^( }0 T6 l9 F
    $ ]: ~& D- E2 c' v9 ~' o8 }2 w
    很美的女孩,卻被害得慘不忍睹...被害照片過度血腥,無法公布...做好心理
    # L2 `8 E/ H9 O7 [( w/ W建設後可到日網找找...9 c( D& m( T, Z# }5 h! b" G, d
    2 z, j5 j+ M2 l% d5 _5 r( v0 H, l
    日亞瑪遜還可找到一堆佐川的自豪創作...個人覺得該先生純粹是利用法律
    . r/ G* U! U. R漏洞從事技術性犯罪,也許先天體型上自卑感+寵愛家庭的偏差價值觀,  C2 G, E7 s. G# a
    引發的強烈攻擊行為吧...(據說他老兄家裡也動用關係硬把他搞回日本
    ...)
    : W* o4 C. X$ Z% V8 ?" E
    : m* s' l0 ?! x
    7 |5 X% O9 V* \0 Q" F6 Q8 w/ D. y
    0 C; F0 z; j: y: 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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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7-2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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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01: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15_641:}人肉有如生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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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2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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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4 0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周浩辉老师在小说中提过,扬州也有一个十多年未破的案子。
    / L1 X! K# j0 B/ R
    6 E4 v! @! T! c4 ~8 E* e七年之前案情回放
    , h) I5 l/ o# F- Y( `) d' \  1997年11月15日凌晨3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翻墙入室,潜入扬州市广陵区南小街慧纹美发美容院持刀抢劫。其间用匕首将店中3名女服务员杀死在店堂内,抢劫了部分钱财后逃离现场。案发后留下了“活口“———睡在大厅内的女子施某,并留下了一把作案用的铜柄钢刀。此案系建国以来发生在扬州市最大的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件。案发后,扬州市公安机关投入大量警力全力侦查,但至今事发已有7年,光为此案的侦破便耗资达200余万元,案情仍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而案发地“慧纹美发美容院”的生意几年来却是蒸蒸日上,并开起了分店。5 n) i5 P# I! Z# g

    * G# f4 o7 C6 \: a0 t  为清积案悬红50万! ~' @: ~% a3 Q
      今年以来,国家公安部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已经破获了大批杀人积案与现行杀人案件。扬州市也连连告捷。但“慧纹案”仍是扬州公安的一块心病。此案还被江苏省公安厅列为十大挂牌命案之一。这一切,都让扬州警方破案的心情愈发急切起来。为了争取实现自行设定的所有积案现案年内全部侦破这一目标,扬州公安局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日前决定,悬赏50万元征集“慧纹案”破案线索。这也是目前全国公安系统最高的悬赏破案金额。
    0 o1 d) q# o. n, }/ @0 w
      P  @- R4 A% h- _3 X8 k  警方提供参考线索
    5 Y7 p& E9 b+ G+ I% D" W7 x( w( P- l% e; ]* c8 p7 l
      据扬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赵传如支队长介绍,公安部门在侦查此案时已经得到了不少宝贵线索,现一并公诸于众,以便知情者参考。犯罪嫌疑人是游手好闲、混迹于社会的结伙作案分子。作案者共3名,均系年轻男性。案发当晚3人的预期目标应是持刀入室抢劫。因遭到美容院服务员强力反抗便生杀机,杀了3名服务员后迅速逃离现场并离开扬州。其大致落脚藏身的范围,应在扬州警方划定的重点范围之内。尤为重要的是,作案后现场遗留带刀鞘的匕首一把。此刀为铜柄钢质的单刃匕首,刀柄上有纂书“寿”字;黄铜刀鞘正面上有“武”字及圆形套环图案。其背面有穿皮带的别扣。根据调查,这是一把工艺佩刀,使用人随身携带,用于把玩、防身、炫耀或斗殴,周围对其熟悉的人应该有所了解。而扬州公安在查找线索时,至今尚未发现有任何一把与此刀形状相同的匕首。这也体现了此线索的重要性。
    ' C6 c! {8 H& G4 C
    " X  c4 r* W- Y1 Y  巨额悬赏是否妥当
    1 C5 \5 h8 p4 y/ \  在警力不济的情况下,通过悬赏的形式来寻求破案契机,又出此全国第一的巨额,扬州公安的这一做法是否会成为今后其他公安部门在对待棘手案件时效仿的对象?而悬赏额度又会否引发攀比心理?
    / O2 L- f0 R/ ]( q8 n1 z% I5 `6 E$ h& i6 }4 _0 J. i; H& N: i
      扬州市公安局李后生副局长坦言:他们在将此事上报江苏省公安厅时,确实有过一些反对意见。同样也是怕其他地区的公安部门有意见:“慧纹案”是扬州建国以来第一大案,可对于其他有些地区来说,根本排不上号。你这里杀3个人就悬赏50万,以后我们需要寻求群众帮助时,又该如何定夺?但这些意见最终还是没能动摇扬州警方定下的50万元这一标准:“各城市治安情况不同,也不需要通过这个来攀比。对于扬州来说,这个案子确实非常重要。而且这50万元中有30万元都是扬州市广陵区人民出的。我们7年来为了破获此案已经投入了200来万元,但还是没有实质性进展。现在拿50万元来悬赏破案,应该说还是有必要的。”
    & R, v8 g2 Q) z* ?* u) C9 Q0 L! P- F; O
      李副局长还表达了他的一个观点:公安部门全凭自身力量去侦查案件,如果已经处于投入较大而效果不大的境地,通过悬赏来寻求社会力量的帮助,从有利于破案的角度来讲,是有一定可取性的。这一做法也不是扬州首创。所以即使今后其他地区的公安部门有类似行为,他认为也不能理解为警力的懈怠。毕竟作案人一定在社会上留下了更多线索,而这次“慧纹案”的悬赏公告也规定了不管是谁提供了有效线索都可得到这50万元,甚至包括作案人的亲友来检举。对于这一团伙作案来说,这种悬赏方式对团伙的瓦解力量也是极大的。扬州警方愿意相信,这次悬赏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南京《现代快报》供稿# b6 B% a0 [3 X1 `+ U, Z2 c

    4 i2 U  ?  i$ j1 S
    * Z8 q1 e1 O+ s, e+ K
    , N9 T  T2 R( a7 q6 e$ N: @  扬州警方悬赏公告  w( {; C8 i# k/ K/ O9 G/ [* `
      1997年11月15日凌晨3时左右,扬州市南小街“慧纹美发美容院”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凶手将3名女服务员杀死在店堂内,现场遗留铜柄钢质刀一把,黄铜刀鞘一只。希望广大群众、知情者检举揭发。对提供作案人、刀的持有人等线索破获此案的人员,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和扬州市公安局将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另对下列人员同样给予50万元奖励:
    / J5 h1 ]; C& }$ q: W1 J7 i# B  h* Y
      1.敦促作案人投案自首的人员。& y7 X4 h7 {/ ?+ k5 z

    6 a; ^8 \" G+ Z8 H1 V  2.提供线索破案的负案在逃人员。
    0 [  |- _, B1 P, G& n; K6 L3 i% ]& C2 M
      3.作案人的亲友检举揭发协助作案的人员。
    5 N9 M) C' H9 C9 h  P
    & y/ M* \! v; G% ^" [  对检举揭发人员,将严格保密。对有违法犯罪的检举人或投案自首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Je t’aime, tous les temps, et tous les pla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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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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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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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4 09: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路过,纯纯地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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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9-20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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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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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5 13: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以前上补习班时 / `+ @( v+ l1 l( Q5 g
    旁边的一个南大化学系姐姐兴致无比高昂的向偶叙述了此案~  {:6_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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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9-20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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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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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5 13: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书店老板 漫画店老板或许有可能啊~
    / X$ E7 m, n  G4 X- X- t% K那女生不是看小说吗 学校附近这种店很多啊 ( E# V) l4 d! g/ p3 G8 b
    以个人经验来看 学生和这种老板关系会很好的 老板可能说 她想看的书晚上会到 叫她来拿~
    ; @$ M/ L. b5 @1 g/ D那女生可能想出去拿一下 回来就上床上看小说 所以都把被子铺了~ {:6_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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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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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9-29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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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9-15 19: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的碎尸案,凶手残忍至极7 p! f7 i( \( U5 a( t
    但我怀疑是不是确有其事还是人为杜撰 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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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7-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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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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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2-6 18: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凶手应该不能归为变态杀人魔这个行列,不然的话,肯定是连续作案,不会只做一次就罢手,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心理阴影,自卑等情绪被受害人触发,然后凶手或者处于癫狂状态,或者是失手杀了她。凶手应该是个素质很高的人,无论是知识储量还是胆识谋略,所以我觉得屠夫什么的可能性很小,医生倒是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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