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八爪 发表于 2010-2-7 19:27:53

不在场证明(制造 分析)

——————————本文有泄底,请谨慎阅读——————————


这是在网上总结的不在场证明得种类我看现在还没人发上来我就发上来给他家看看。。在现实中华丽的密室杀人还是很少的相反的绝妙的不在场证明却很重要。。
一、“时间性”不在场证明   
1、拨块手表   
说明:找个证人陪在你身边,伺机把他(她)的手表拨快,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藉口离开行凶并回来,这样这位证人便能给出你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了。这是现实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识破。   
2、录音   
说明:把能代表时间的某人或物的声音录下,并设置在某个时间自动播放。但现实可行性一般不高,毕竟人的耳朵是没那么容易被录音跟真人说话声混淆的。   
例子:金田一《歌剧院杀人事件》,在这个事件中由于录音是从远处传来,所以不容易将之与真人声音分辨出来,而且它的巧妙之处更在于用厚布幕隔音这一点上。   
3、证物   
说明:若某物品在犯罪现场的出现能代表某一时间段(例如凶器是花瓶,那么它完好时凶案尚未发生,粉碎了则是案发之后),那么设法在这个物品上用点小诡计就能混淆时间判断了。   
例子:金田一短篇《谁杀了女神》,将一个女神像切成两半,分别用其左、右侧面来伪装成两个女神像。金田一小说《邪宗观迷案》,一本书明明立在大家面前,但其实只有厚厚的封套而已,里面的书页已被撕下了!   
4、“一天前的此时,一年前的今天”   
说明:凶手似乎的确有在犯案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但其实只是利用了某样隔一段时间就会重复出现的事物作证而已。   
例子:柯南《前夜祭杀人事件》中每年都会有的前夜祭;金田一《速水玲香诱拐杀人事件》中每天都会响起的正午钟声。   
5、从“死后硬直”去作文章   
说明:利用某些方法改变尸体的死后硬直程度,从而影响法医的死亡时间判断。   
例子:柯南《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福尔摩斯爱好会杀人事件》。   
二、“地点性”不在场证明   
1、隐藏的捷径   
说明:凶手离开众人的时间比在凶案现场往返所需的最短时间更短,因而取得不在场证据,但事实是凶手利用了一条隐藏的捷径。这个思路很多人都会想到,但要将这一捷径彻底隐藏,不为人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雪夜叉传说杀人事件》中的冰桥,堪称完美。还有《天草财宝传说杀人事件》是把“捷径”反面利用的极佳例子。   
2、事后转移的尸体   
说明:凶手取得不在场证据的理由同上——不够时间往返凶案现场。但那却是伪造的凶案现场!尸体是事后才被运到那里的。   
例子:金田一《悲报岛传说杀人事件》,用鸡血代替人血制造的满墙壁满天花板是血的“现场”,最后还用一把火毁尸灭迹。《怪盗绅士杀人事件》的精彩之处则在于运送尸体的方法。   
3、改变杀人距离   
说明:看起来是被近身杀害的死者,其实却是凶手从远处下手的!又或者被害者看似从远处被射杀,其实凶手却是在身旁下的手。   
例子:柯南《电视台杀人事件》是似近实远,而《名侦探之死》、《工藤新一纽约事件》则是似远实近。   
4、“认错房间”   
说明:密室杀人当中常见的高级诡计“认错房间”在制造不在场证明里同样可以大派用场。   
例子:侦探学园Q《开膛岛的惨剧》,利用细线牵拉的死者肢体及脚印来使人认错房间。   
三、“人物性”不在场证明   
1、证人说谎   
说明:现实中最常见的情形,凶手只要事先买通证人作假证词便行了。但这一低级手法推理小说家一般不屑使用,要用则一定要做到非常出人意料的效果才行。   
例子:阿嘉沙·克里斯蒂的经典之作《东方快车谋杀案》,你永远也猜不到一共有多少个人说了慌!   
2、法医说谎   
说明:“法医”这一角色在推理剧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其判断的死亡时间直接决定了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在传统推理中法医一般是不许说谎的。但偶尔也有法医作假证,甚至法医本人就是凶手的情形。   
例子:柯南《月影岛杀人事件》。   
3、“认错了人”   
说明:推理小说中最常用的诡计之一。低级实用一点的手法有凶手事先买通了一个人装扮成他(她)的样子在别处露面;高级手法则有凶手与死者互易容貌、将两个死者互易容貌、肢体拼接这样大胆的心理诡计。另外,推理小说中一般不允许双胞胎出现。
2 (上课)不在场证明
例子:柯南《好赚的跟踪》、《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金田一《异人馆村杀人事件》、《飞閳机关宅杀人事件》。最经典的要数克里斯蒂《阳光下的罪恶》了。
4、苦肉计
说明:凶手先伪装受伤、无法行动而取得不在场证明,趁医生还没赶到的时间里完成凶案,回到“受伤”处再真的把自己弄伤。
例子:柯南《怪兽哥斯拉杀人事件》、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
5、假装被杀
说明:我个人给予最高评价的手法!因为只要众人都以为你“已死”,就形成了我在暗,众人在明的极其有利的环境。之后再杀人时,若想嫁祸给某人,就专挑他(她)一个人没有不在场证明时下手;若想引起众人恐慌,则可找一个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动手。操纵大局,得心应手。人们肯定不会怀疑到一个“已死”的人头上的!只是要怎样让别人确信你“已死”却是一件极难办到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悲恋湖传说杀人事件》、金田一小说版《鬼火岛杀人事件》、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6、“人称陷阱”(仅限于小说)
说明:这是作者故意误导读者的小花招,像金田一小说《幽灵客船杀人事件》,那本“船长日志”里口口声声说什么“女儿啊”,一开始就把我们完全引向了岔路。更有甚者,你能想象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会犯案吗?在克里斯蒂及横沟正史的作品中均有着这样的例子,另人拍案叫绝!为免降低大家阅读时的趣味性,我就不说出作品的名字了,大家自己去找吧。

四、“机械式”不在场证明
所谓的“机械式”诡计其实不应独立成一类手法,它们是大量地渗透在“时间性”、“地点性”不在场证明当中的。
1、自然力型机关
说明:利用冷、热等自然力,使得某件“事件”自动发生。
例子:柯南《二十年的杀意》里的烟头、《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里的用低温使橡筋断裂,金田一小说《新歌剧院杀人事件》里的蚊香,还有《上海人鱼传说杀人事件》里的用镁光灯照射使得冰块溶解。
2、丝线型机关
说明:利用不起眼的、坚韧的细线如钓鱼线等,实施远程操控的机关。
例子:柯南《魔术爱好者杀人事件》、《上野出发的北斗星3号》、《意味深长的音乐盒》……
3、电气化机关
说明: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电器的特性(自动运行、遥控等)而制造不在场证明。
例子:柯南某深山里的事件中,用预设好运行时间的空调来制造短路停电。新出医生家里的杀人事件中,凶手利用电话主机与分机的切换来制造自己不曾离开的假象。
4、“自杀型”机关
说明:让死者自行开启的杀人陷阱。不过这种诡计是最容易识穿的。
例子:柯南《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当中,凶手把汽车的油放掉,再诱使被害者在车里点着打火机。《录像机杀人事件》中,利用录像机弹出录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头上。

艾理 发表于 2010-2-8 18:39:02

{:14_544:}楼主教我杀人呢

Tithen_lass 发表于 2010-2-24 19:07:25

同意楼上

嘿嘿,幸亏我很阳光

寒雨87 发表于 2010-7-10 11:20:06

最近在看有栖川有栖的《魔镜》里面就是不在场证明,这个“不可能”手法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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